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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必修教材和選修教材(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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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 作者: | 曹湘君 |
| 日期: | 2000年12月 |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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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解釋: 必修教材和選修教材亦稱規定教材和自選教材。中國大陸國家教育委員會所定的體育規定教材多是一些最基本的、最需要的,所需場地及器材不多的一類教材,如像一般跑的教材,墊上運動的各種滾翻、倒立等教材,是各類學校都必需要教的。自選教材係指需要一定的教學條件的教材。如游泳,南方學校有條件教,而滑冰、滑雪等教材,只可能在北方冰凍期執行。 各級不同的學校教材中規定教材與自選教材的比重不同。在小學階段因主要是進行最基本的培訓,所以其規定教材可占百分之七十,自選教材只占百分之三十;初中階段規定教材占百分之六十,自選教材占百分之四十;高中階段規定教材占百分之五十,自選教材占百分之五十。到了大學階段,教材不再由全國統一規定,可由地方或學校自己制定體育課程教學指導綱要,其中規定了基礎課、選項課和選修課,有了更大的靈活性。 大致來說,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地確定各地方各學校適宜開設的教材,擴大自選部分,逐步縮小規定部分是一個趨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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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體育必修教材和選修教材(大陸地區) |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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