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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草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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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fén cǎo |
解釋:
1.章奏繕就,焚去草稿。古名臣以示謹密。《南史.卷二○.謝弘微傳》:「每獻替及陳事,必手書,焚草,人莫之知。」 2.燒草。唐.李華〈衢州龍興寺故律師體公碑〉:「焚草為香,採花為供,年十有五,瓊章鶴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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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焚草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