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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鄧萃英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林萬義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鄧萃英(1885~1972)字芝園,福建省閩侯縣人。初進私塾啟蒙;然後投考武備學堂及全閩師範學堂,均獲錄取,依興趣而選擇後者;畢業後赴日本,進東京高等師範學校;再至美國留學,入哥倫比亞大學師範學院,一方面吸取西方科學新知,另一方面對我國固有學術仍不斷研究。
  民國元年(1912),在國立北京高等師範學校任教;六年(1917),擔任數學部主任;三年後,接掌北京高等師範學校校長;十三年(1924),北高改制為國立北平師範大學,仍掌校政;其後,又曾任國立廈門大學、河南大學校長。在教育行政方面,自民國成立後,先後經歷福建省政府教育廳督學、科長及教育部首席參事,並曾任次長代理部務。北伐成功後,又曾出任河南省政府委員兼教育廳長。
  綜觀鄧氏一生之學經歷,均在教育領域。論其求學過程,曾受各級師範教育;任教則歷任小學、中學,以至大學之教師與校長;至於教育行政,亦經歷各級教育行政機構之各種職務;故不僅學養深厚,經驗更為豐富。
  來臺之後,擔任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及總統府國策顧問;對於教育政策,時有建白,嘗率先倡議實施九年國民義務教育,並主張免試升學,皆具卓識。
  鄧氏在主持北師大時,曾提出教育改革方面之主張:(1)實行男女合校,提高女子教育水準與女權;(2)提高科學教育水準,鼓勵學術研究風氣;(3)擴充各類新式設備;(4)重視人格教育,如說:「有科學知識而無道德,將成為無源之流。」而他對於子女之教育,主張有三「不可破產」:(1)人格不可破產;(2)知識不可破產;(3)經濟不可破產。
  鄧氏嘗列舉師範教育之四要:(1)增進師道之精神,以擔當道德教育之任務;(2)養成專業之自尊心,以避免物質之誘惑;(3)提高教育研究之興趣,以培養獨立之教育學者;(4)強調服務之觀念,鼓勵以教育為終身事業之教育家。所論均深中肯綮。
  鄧氏在臺期間,雖未再負教育實際任務,然在教育界仍享有崇高之聲譽;民國六十一年(1972)病逝臺北,享年八十八歲。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鄧萃英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