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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生保護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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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拼音: | gēng shēng bǎo hù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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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更生保護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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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gèng shēng bǎo hù |
解釋:
為保護刑滿出獄者、保護管束處分者、觀護中的少年等依《更生保護法》認定應受保護的對象,使其自立更生,適應社會生活,並預防再犯的各種措施,稱為「更生保護」。更生保護措施大抵分為三類:一、直接保護:包括教導、感化或技藝訓練等,若保護對象為衰老、疾病或身心障礙者,則送由救濟或醫療機構安置或治療;二、間接保護:包括輔導就業、就學等;三、暫時保護:包括資送回籍、安置於其他處所,或予以小額貸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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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更生保護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