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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語小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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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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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小字典_示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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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拼音: | sh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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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示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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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qí |
解釋:
[名] 地神。通「祇」。《集韻.平聲.支韻》:「祇,《說文》:『地祇,提出萬物者也。』古作示。」《周禮.春官.大宗伯》:「大宗伯之職,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禮。」漢.鄭玄.注:「示,音祇,本或作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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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shì |
解釋:
[動] 1.上天藉天象顯現徵兆,向人預告凶吉禍福。《說文解字.示部》:「示,天垂象,見吉凶,所以示人也。」 2.把事物顯現予人。如:「示範」、「展示」。《老子》第三六章:「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3.告訴、宣布。如:「訓示」。《禮記.禮運》:「刑仁講讓,示明有常。」 4.教導。漢.桓寬《鹽鐵論.本議》:「夫導民以德,則民歸厚,示民以利,則民俗薄。」 [名] 1.命令、布告。如:「告示」。《儒林外史》第五○回:「戲子們請老爺的示:還是伺候,還是回去?」 2.尊稱人家的來信。如:「來示敬悉」。 3.二一四部首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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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示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
四縣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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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陸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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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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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平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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詔安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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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四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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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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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來源: | 教育部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_示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音讀: |
s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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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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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來源: | 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_示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