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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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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音: | |
| 漢語拼音: | xíng q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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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
1.古時將刑書鑄於鼎上,故稱鼎為「刑器」。《左傳.昭公六年》:「火未出,而作火以鑄刑器。」 2.用刑的器具。如刀、鋸、笞、杖、械、桎等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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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刑器 |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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