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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浪舞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Branle 
作者: 張麗珠
日期: 2004年11月
出處: 舞蹈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舞名。勃浪舞(Branle)一詞,在英文中稱《布勞爾》(Brawl),義大利文中稱《布蘭杜》(Brando),西班牙文中稱《布蘭》(Bran)。為法國十二、十三世紀時波亞圖(Poitou)地方一種圓舞,屬於卡羅爾(Carole)舞中之一型(連接成圓之圓圈舞並有歌唱伴和)。勃浪舞係在戶外表演。舞者以手相攜,或以手指相勾。《勃浪勒》(Branler)一詞意為搖擺,表示圓圈舞由左向右然後由右向左,輪流轉動之動作。向右時之步伐甚小,因而圓圈逐漸向順時鐘方向轉動。成圓圈時,舞者均男女成對轉動,女左男右。通常勃浪舞之節拍為兩拍子,一種極為嚴肅之舞蹈,由年長者擔任舞者,表演時安詳而順暢。而三拍子的《愉快勃浪舞》(Branle Gai)與《布阿多勃浪舞》(Brnale de Poitou)則為活潑的舞蹈,圓圈一直向左轉動。已婚之年輕夫婦,可以跳此舞。而最年輕之男女,則跳《布古阿尼勃浪舞》(Branle de Bourgoyne),舞步更為輕鬆而快速。另有《歐爾特.巴羅阿勃浪舞》(Branle de hault Barrois)則需不斷跳躍,同時以手臂與肩部表達動作。阿爾波(Arbeau)在其所著之《舞蹈圖譜》(Orchesographie, 1588)一書中,有關於如何跳勃浪舞之說明。《勃浪舞》在法王路易十三(Louis ⅩⅢ)及路易十四(Louis ⅩⅣ)之時,在法國各地極為流行。在宮廷中《勃浪舞》成一種儀式舞蹈,作為舞會開場之用。目前《勃浪舞》作為一種土風舞,在法國若干地區仍有演出。在英國伊麗莎白女王一世(Queen Elizabeth Ⅰ)時,宮廷中頗為流行,直至查理二世(King Charles Ⅱ)時,惟形式稍有改變。
參照:
W. G. Raffe《Dictionary of the Dance》1964.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勃浪舞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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