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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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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dà lǐ |
解釋:
1.職官名。古代掌刑法的官。秦為廷尉,漢景帝時更名大理,武帝建元時復為廷尉。北齊再更名為大理卿,隋唐以後沿之。 2.大道理。《莊子.秋水》:「今爾出於崖涘,觀於大海,乃知爾醜,爾將可與語大理矣。」 3.國名。參見「大理國」條。 4.縣名。參見「大理縣」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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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大理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