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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主義 (1)
| 存 | |
| 在 | |
| 主 | |
| 義 | |
(1)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 英文: | Existentialism (1) |
| 作者: | 劉麗雲 |
| 日期: | 2004年11月 |
| 出處: | 舞蹈辭典 |
辭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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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解釋: 哲學名詞。存在主義是一門研究存在的哲學,所關注的不僅是客觀的經驗,也關心主觀的經驗;不僅關心『抽象的真理』,也關心『存在的真理』。因此,不僅研究個人的經驗,也要研究作出經驗的個人。治療師透過相處的過程,而非智識上的分析過程說明患者存在真實性,因此在課程中治療師與患者的動作、姿勢、手勢、韻律和音節等相遇。藉著透過自己的身體了解並理解他人,與患者一起動作並走入患者動作模式中,親身經歷患者真正的感覺,以達到同理心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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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 《Dance Movement Therapy: Theory and Practice》1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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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存在主義 (1) |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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