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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不可極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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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lè bù kě jí |
解釋:
不可過於享樂。《禮記.曲禮上》:「敖不可長,欲不可從,志不可滿,樂不可極。」《晉書.卷五九.汝海王亮等傳.史臣曰》:「然而臨禍忘憂,逞心縱欲,曾不知樂不可極,盈難久持,笑古人之未工,忘己事之已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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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樂不可極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