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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 英文: | Air |
| 作者: | 李小華 |
| 日期: | 2004年11月 |
| 出處: | 舞蹈辭典 |
辭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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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解釋: 音樂術語。十六世紀時,英法兩國把Air(歌調)一詞作為聲樂曲的通稱,但後來這詞的意義並沒有只限用於聲樂曲。十七至十八世紀時,它也是器樂曲的一種。在歌劇中,雖然歌調常用以作為朗誦調(Recitatives)的對立,但法國巴洛克風格的歌調也含有朗誦成份。樂器曲的歌調包括樂器演奏類(Airs à Jouer)和舞曲類(Airs de Movement)。十七世紀法國的「反復歌」(Airs de Cour)是屬於嚴肅風格的歌調,別於一般輕鬆風格之飲酒歌(Airs de Boire)。巴洛克組曲之歌調雖然屬於舞曲類,但並不合於巴洛克舞蹈形式,它只是一種旋律優美、如歌似的樂章。 音樂術語。十六世紀時,英法兩國把Air(歌調)一詞作為聲樂曲的通稱,但後來這詞的意義並沒有只限用於聲樂曲。十七至十八世紀時,它也是器樂曲的一種。在歌劇中,雖然歌調常用以作為朗誦調(Recitatives)的對立,但法國巴洛克風格的歌調也含有朗誦成份。樂器曲的歌調包括樂器演奏類(Airs à Jouer)和舞曲類(Airs de Movement)。十七世紀法國的「反復歌」(Airs de Cour)是屬於嚴肅風格的歌調,別於一般輕鬆風格之飲酒歌(Airs de Boire)。巴洛克組曲之歌調雖然屬於舞曲類,但並不合於巴洛克舞蹈形式,它只是一種旋律優美、如歌似的樂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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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 Don Michael Randel Ed.《The New Harvard Dictionary of Music》1986、康謳主編《大陸音樂辭典》民國六十九年。 Don Michael Randel Ed.《The New Harvard Dictionary of Music》1986、康謳主編《大陸音樂辭典》民國六十九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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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歌調 |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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