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見《說文解字.女部》。
2.古時第一次見尊長時所送的禮物。《說文解字.女部》:「,一曰《虞書》雉。」清.段玉裁.注:「此別一義,謂即今贄字。」《廣韻.去聲.至韻》:「贄,執贄也。《周禮》云:『以禽作六贄,以等諸臣。……士執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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