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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隱的人格理論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內隱的人格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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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隱的人格理論 Implicit personality theory

目錄

起源

過去西方社會心理學者針對內隱理論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G. Kelly 與 F. Heider 等人。Kelly(1955)所提出的個人建構理論(personal construct theory)強調個人用以理解自己與他人的建構之複雜性與重要性。註2Heider(1958)則以常識心理學(commonsense psychology)的角度來探究個人理解生活周遭中的人與事時所用的俗民理論(lay theory)。註3

定義

基本上,內隱理論指的是個人對其生活周遭的他人所持有的某些特定信念,個人使用這些信念來知覺、理解、解釋,或者預測他人的性格、行為、動機等(Wyer & Lambert, 1994)。註4

釋義

假如我們認為某個人是外向的、好交朋友的,我們同時也期待他是個愛說話的人。他可能並不愛說話,但是我們會認為他是。這就是人格的內隱理論所欲解釋的,為什麼我們對人的不同行為形態會有某種的預期(基模),認為這些行為是應該聚在一起的。人不只是單純取得他人看法,更明確而言,乃是藉由通過填滿許多失去的訊息,整理而成個人的全部觀念進而形成一種較完整的意見與境況。我們所做的方式之一,就是要通過所涉及到的,作為一種「內隱的人格理論」。註1就某方面而言,確定個人特質與其他特質是相關的,這就是一種信念。假如我們所觀察到認為某一種特質是一組特質的一部份時,那麼將能猜測到個人也具備那些特質的其他部份。對於什麼樣的特質能夠相配合,每個人都有屬於自身的觀點。例如:對某些人而言,特質「聰明的」、「安靜的」和「友好的」等等,可以組成一組。倘若觀察到某人的行為是「友好的」、「安靜的」行為,那麼就可能將「聰明的」該種特質加諸於某人,卻不需任何直接證據來證明。而特質印象的構成依賴下列三個因素:核心特質的觀念、觀察特質的程序、原型和刻板印象的影響。註1

參考書目

註1:屏師國教所研究會主編,《教育名詞彙編》(高雄:復文圖書出版社,2002五版),頁213。

註2:Kelly, G. A. (1955). The psychology of personal construct. New York: Norton.

註3:Heider, F. A. (1958). The psychology of interpersonal relations. New York: Weily.

註4:Wyer, R. S. Jr., & Lambert, A. J. (1994).The role of trait constructs in person perception: A historical perspective. In P. G. Devine, Hamilton & T. M. Ostrom (Eds.), Social cognition: Impact on social psychology. New York: Academic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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