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多重障礙兒童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多重障礙兒童


教育Wiki

目錄

一、國內定義

依據我國2002年公布的「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第11條,多重障礙係指具兩種以上不具連帶關係且非源於同一原因造成之障礙而影響學習者。多重障礙之鑑定,應參照本標準其他各類障礙之鑑定標準。

二、國外定義

國為對於重度或多重障礙之定義,除了可參考本書第5張所提到的美國智能障礙協會(AAMR)的定義,即從個體所需支持的程度多寡來了解重度障礙的內涵。以下另可參考其他組織對於重度或多重障礙之界定。


1. 美國「TASH」協會

TASH原為美國重度障礙者協會(The Association for Persons with Severe Handicaps)的縮寫,1995年該協會維持該簡稱,但宗旨和內涵擴大「公平、多元文化、社會正義和融合」

該會認為重度障礙者(people with disabilities)包括:發生在各個年齡成的個體;所需的支持超過一項以上的生存活動。因此。需要廣泛而持續地支持,使其能餐與融合的社區環境,以及能同那些無障礙或較少障礙的居民依樣享受生活的品質。


2. 美國「國立障礙兒童和青少年宣導中心」

美國「國立障礙兒童和青少年宣導中心」(National Information Center for Children aed Youth with Disabilities)2004年指出,重度障礙者通常被標記為重度(severe)到極重度(profound)的智能障礙,這些人有一項以上的主要生活動是需樣持續的、密集的支持,才能參與在融合的社區情境中,並享有和那些較低障礙或是無障礙的一般人一樣的生活品質。他們通常伴隨有額外的障礙,包括動作困難、感官缺損,以及行為問題等。

關鍵字

中文關鍵字: 國立障礙兒童和青少年宣導中心、重度、極重度、重度障礙者、美國重度障礙者協會

英文關鍵字: National Information Center for Children aed Youth with Disabilities、severe、profound、people with disabilities、The Association for Persons with Severe Handicaps

參考資料:

周俊良著。幼兒特殊教育導論, 2006年10月,頁419-421,華書局有限公司。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