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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奔馳法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奔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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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馳法(SCAMPER)

目錄

定義
Osborn(1963)在其「應用想像力」(Applied Imagination)一書中,曾提出使用檢核表法,以進行歸納性的轉變,產生心的構想。之後游果美國心理學家羅伯特.艾伯爾(Robert F.Eberle)創作出奔馳法,即是一種檢核表法的修正應用,主要藉著幾個字的代號或縮寫,代表替換(substitute)、整合(combine)、調整(adapt)、修改(modify)、他用(put to other uses)、消除(eliminate)與重組(rearrange)等七種改進或改變的方想,來幫助人們了解並實際應用,並激發推敲出心的構想。陳龍安教授(1991)用了「代、合、調、改、用、消、排」七個中文單字來作代表。
S = Substitute(替代) = 何者可以被替代?誰可取代?有沒有其他材料、程序、地點可代替?
C = Combine(合併) =何者可與其結合?結合觀念、意見?結合目的、構想、方法?
A = Adapt(調適) =何種觀念可借來一用?以什麼事物與此類似?有沒有不協調的地方?須做怎樣的調整?
M = Magnify/Modify(修改) =可否修改的好?改變意義、顏色、聲音、大小、型式?
P = Put to other uses(他用) =可否應用在其他方面?其他場合?使用新方法?
E = Eliminate(消除) =可否消除?有沒有可以排除、省略或取消之處?
R = Re-arrange(重排) =有沒有可以旋轉、翻轉或置於相對地位之處?怎樣改變事物順序?或重組計畫、交換組件?
步驟
1.將七個字母(項目)列出。
2.檢視整體思考方向。
3.針對每個項目提出問題。
4.思考每個問題可能的解答以及實際可能運用的可行性。
5.針對較多問題的項目,進行更詳盡的討論及思考,因為當某一項目所能提出的問題愈多,可能代表該項目愈能產生創意或解決問題的方法。
關鍵字
中文關鍵字:奔馳法
英文關鍵字:SCAMPER
參考資料
1. 吳武典、洪有義、張德聰(2010,二版)。團體輔導 (頁362~363)。臺北市:心理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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