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名稱:學習
教育Wiki
學習
目錄 |
學習在現代心理學中,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領域,並且是相當難以界定的概念。美國文粹辭典把學習界定為:「經由經驗或研究而得到的知識、理解或精熟度。」無論如何,大多數心理學家會發現這定義不可能被接受,因而模糊籠統地包含了知識、理解和精熟度,而近幾年來界定學習的趨勢,是依據可觀察得到的行為改變。最普及的定義中,有一個是由學者所界定的;學習是行為潛力較具持久性的改變,此種改變係由於增強練習而獲得的結果。此一定義雖然普及,但尚未能被普遍接受。在批評有關金瓿爭論的定義之前,讓我們留心且更注意它。(註1)
第一、學習是「行為」改變的索引,換句話說,學習的結果必定會付諸於可觀察得到的行為。學習之後,學習者能做些學習發生前所不會做的事。第二、這種行為的改變,具有「較持久的特性」,也就是說它不是短暫或固定的。第三、行為的改變不必在學習經驗之後立即發生。雖然「可能」有不同的活動能力,但是這活動能力不會立即轉化為行為。第四、行為改變(或行為潛力)是「經驗」或練習的結果。第五、該經驗或練習須予以增強,即僅是獲致獎賞的那些反應才會學得。(註1)
我們使用的「獎賞」和「增強」兩詞是同義字,通常必須是指著有機體需要的東西。在巴夫洛夫的實驗研究中,增強物被視為任何非制約刺激,即指可由有機體引出自然和自動反應的任何刺激而言,在巴夫洛夫的研究中像溫和的酸或電擊等被用來當作非制約刺激,並不是不平凡的刺激;正確的說法,應稱此等刺激為增強物,但是很難將它們視為獎賞,因為獎賞常被視為可欲的事物,(而增強物未必如此)。史京納派的學者民反對年增強物的名詞視為與獎賞同等的說法,對他們來說,增強物強化任何在增強物出現以前立即發生的行為。獎賞通常被認為僅是給予或接納有價值成就的東西,而該項成就往往需要投資大量的時間與精力或被社會視為可欲的行為。(註1)
- 中文:學習
- 英文:Learning
- 註1王文科(1989)。學習心理學,頁3-4。五男圖書出版公司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