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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目的之功能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教育目的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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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定義

教育目的乃是指導教育發展得方向或理想,教育實施及設施遵照這種方向或指標發展,便不致造成在人力、物力及時間上的浪費。似應具有以下功能,啟迪人類理性,充實精神生活,傳遞社會文化,配合社會需求,達成自我實現。(註1)

對自我的功能

在理想主義的學者思維中,多以教育啟迪人類理性的歷程作為教育之主要功能,所以特別注重腦部思索的,過去柏拉圖曾把人類的靈魂分為幾種類型,理性、意志及情慾三者,這三者看似七情六慾的三者分類,然而實際上卻是另一種分法,理智所代表的是一種熱愛智慧的表現;意志的意思是追求名譽;最後所謂的情欲其實就是貪念慾望錢財的行為,因此教育的目的就在於第一個理性的提升,促使人們熱愛智慧,培養人的理性,進而達到理想社會形式的行成。在自我的精神生活方面,也因為教育的薰陶,讓整個精神生活達到一個更高的境界,並能夠協助個人心靈與精神達到平衡狀態。

對社會的功能

培養全體健全的國民,以謀社會全體的福利,也就是就愈再造就一個國家有用的公民產生,而這些公民之所以為有用,乃在於其心靈與精神健全,然後可以投入國家建設工作,或是在社會上為每個人盡一份心力,並且社會的進步,由農業漸漸轉向為高科技產業,人民的知識程度,必須經由教育的過程方能順利的進行轉變,其中也包含了文化人的培養,以及公民權的預備。(註2)

關鍵字
中文:教育目的之功能
英文: educational functions
參考書目
註1 高廣孚。教育哲學,頁79-91。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註2 詹棟樑。現在教育哲學,頁450-456。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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