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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教學方法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直接教學方法
詞條名稱:直接教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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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教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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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基礎
此模式重點在於美國當時研究指出,學生成果系統的高低成就來自其教師之教學模式,因此發展出了一套教學方法,旨在提升團提的成績表現,也就是讓總體平均成績變高,然而此方法並非成就所有學生,也就是說即便總體的平均分數提高了,也不代表原本低分的學生分數會變高,有可能反而降低,只是其他學生成績上升幅度足以蓋掉低分的數據。
直接教學法的特性
強調老師對於學生之教學呈現一個直接的狀態,老師直接面對學生並講解之,將一個訊息透過課堂的時間中,完整而有效地傳遞給學生,因此教師除了教學以外,還要重視課堂時間內的教學安排,務必在課堂時間內做到最有效率的學習。
教學方法及其功能
- 1. 檢視前一天的工作。如果有需要,再教一次。
- 2. 陳述學習目標,將學生引導至再來的授課內容
- 3. 呈現新的教材。注意課的重點、結構及清楚姓,讓學生在新的教材中,保有學習意義更含有新鮮的好奇。
- 4. 提供引導練習。問學生問題、給學生實行上的問題、並聆聽錯誤的觀念。如果有必要的話則需要重新教授。繼續這種引導實習直到學生能答對80%左右的問題。
- 5. 根據學生的答案給予回饋及更正。如果有必要的話則重新教授。
- 6. 提供獨立練習。讓學生將新學到的東西自行運用,如自習課的作業、合作團體或家庭作業。自習期間成功的比例必須要有約95%。這表示學生經由簡報及引導練習後必須對實際的工作做好充分的準備,而給學生的任務也不能太過困難。重點是學生必須練習再練習,直到技能已經過量的被學習而成自動性動作-直到學生能充滿信心為止。
- 7. 每週和每月的檢視。將需要加強的學習和需要檢視的項目列為家庭作業。經常施以測驗,並針對測驗結果不理想的項目再教一次。(註2)
關鍵字
- 中文:直接教學方法
- 英文: direct instruction
參考書目
- 註1 范揚素(民 101)直接教學法對國小數學學習障礙在乘法運算之學習成效(碩士論文)。取自台灣博碩士論文加值系統。
- 註2 wayne k hoy(2006)。教育行政學,頁58-60。麗文文化事業。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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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