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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簡原則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精簡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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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簡原則

目錄

前言

所謂精簡原則,指的是將繁複的問題及過程用最精簡的方式將其作簡單的陳述,此方法主要應用在科學方法為主,也就是說當我們試圖解釋一個複雜得科學概念的時候,會試圖用一些簡單的符碼來做為表示,以便用最精簡的方式呈現完整的意義,同樣此方法也應用在教學還有資訊媒體,例如在打字的時候,編碼的程序會選擇最精簡的排序方式,以求最快速的呈現。(註1)

原則論點

科學的另一個的特徵為精簡原則。該原則在於說明:當以兩種理論解釋同一現象,俱屬有效時,若其中一個的解釋較簡單,而另一個卻較複雜,我們必須使用較簡單的解釋。科學理論的特徵摘述

1. 理論綜合許多的觀察結果。
2. 好理論具有啟發性,即其能激發新的研究。
3. 理論須能衍出可以實證方式證實的假設。若此等假設可被證實,理論就得到加強;倘若無法獲得證實,此理論就會減弱,須予以修正或摒棄。
4. 理論是一種工具,無所謂對或錯;它可能有用,也可能無年。
5. 依據精簡原則選擇理論:若二個具有相等效果的理論,必須從中選擇其一時,應屬較簡單的那一個。
6. 理論含有抽象成分如數字或字詞,它們構成理論的形式部分。
7. 理論的形式部分必須與可觀察的事件,即構成理論的實證部分相關。
8. 所有的理論試圖解釋實證的事件,所以它們必須以實證的觀察開始與結束。(註1)
關鍵字
中文:精簡原則
英文: principle of parsimony
參考書目
註1王文科(1989)。學習心理學,頁21-22。五男圖書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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