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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過其實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言過其實
詞條名稱:言過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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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過其實
1.出處
三國志.蜀書.馬良傳:「馬謖言過其實,不可大用。」
2.故事
三國時,蜀國參軍馬謖,與哥哥馬良,都在劉備手下做官。馬謖才氣過人,愛好談論軍計,在諸葛亮的器重。但主公劉備總覺得馬謖好高談闊論,說話不踏實,臨死前他告誡諸葛亮說︰「馬謖這個人言論誇張超過了實際才能,千萬不能重用。」諸葛亮對劉備的告誡不以為然。西元228年,諸葛亮進攻魏國,馬謖被任命為先鋒,駐守要塞街亭。由於馬謖獨斷專行,將軍隊駐紮在不利的地形,結果被魏軍團團圍住,蜀軍慘敗,丟失了要塞——街亭,伐魏一役宣告失敗。按照軍法,馬謖被判死刑,當時年齡只有三十九歲。事後,諸葛亮向後主劉禪上表,要求免去自己丞相職務,降級三等,以處罰自己沒聽從先主遺言,用人不當,造成蜀軍失敗的重大過失。
3.用法
指言詞浮誇,超出他的實際能力;後指也話說得過分,超過了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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