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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體罰政策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零體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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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名稱:零體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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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體罰政策(Policy of Zero Corporal Punishment)是指台灣2006年12月立法院通過教育基本法的修正案,明訂「國家應保障學生學習權、受教權、身體自主權以及人格發展權,並使學生不應受任何體罰,造成身心之侵害」以及「教育專業自主權及學生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遭受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不當或違法之侵害時,政府應依法令提供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效及公平救濟之管道」,此又稱為「零體罰政策」或「零體罰條款」,但是未避免零體罰成為零處罰的迷思,教育部更同時與全國教師會研擬「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草案,除了避免造成基層教師管教學生動輒得咎,或對學生輔導改採消極態度,更對學校教育確立了校園禁止體罰的具體範疇。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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