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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證自明理論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不證自明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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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證自明理論(an axiomatic theory of organizations)

海格的不證自明理論係擷取韋柏、巴納德的早期研究,根據結構變項(structural variables)與功能變項(functional variables)的關係而發展出來。
海格所提出的不證自明理論,包括八個組織變項,其中四個代表方法,四個代表目的;代表方法即為結構變項,代表目的即為功能變項,茲分別說明如下(Hoy & Miskel, 1987):
1.結構變項
用來達成學校目的的各種方法,可分為四種:
(1)複雜性或專門化:職業專門性的數量和各種工作所需要的訓練水準。
(2)集中化或權威階層:工作人員參與決定的比例及工作人員所屬部門參與決定領域的數量。
(3)正式化或標準化:組織對成員職責及工作程序規定之程度,和成員不必遵守有關規定的程度。
(4)階層化或地位體系:組織中工作間酬賞的差異和流動性。
2.功能變項
學校所關係的組織目的,亦可分為以下四種:
(1)適應性或彈性:組織每年執行新計畫和新技術的數量。
(2)生產力或效能:每年單位生產量和每年單位生產的成長率。生產力是一種量的變項;不必反映品質。
(3)效率或成本:一個單位生產量所需的成本和資源閒散的數量。
(4)工作滿意或士氣:工作滿意的情況或轉換工作的比率。
以上八種變項,構成海格不證自明理論的主要內容。這種理論主要命題有下列七項:
1.集中化愈高,生產力愈高。
2.正式化愈高,效率愈高。
3.集中化愈高,正式化愈高。
4.階層化愈高,滿意度愈低。
5.階層化愈高,生產力愈高。
6.階層化愈高,適應性愈低。
7.複雜性愈高,集中化愈低。
關鍵字
中文關鍵字:不證自明理論
英文關鍵字:an axiomatic theory of organizations
參考資料
吳青山著。學校效能研究,1998年二版,頁57-58,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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