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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輟生輔導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中輟生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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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輟生輔導(Dropout counseling)

目錄

中輟學生之定義
在聯合國教育科學與文化組織中提到,中輟生意旨任何一階段的學生,在其未修完該階段課程之前,因故提早離開學校
者,即為中輟學生。另外在教育百科全書中也提到,中輟為在學中、小學生在完成學業之前,除死亡與轉學外,因各種緣
故退出學生身分者,因此由上述可知,中輟與翹課為不同之定義,翹課僅為短暫時間未經請假而未到學校上課之情形。綜
合上述,中輟主要是學校強迫學生離校,因此此些被強迫離校之學生更應重視學校的適應輔導。(註1)
中輟生類別
  1. 第一類:未經請假未到校上課達三日以上之學生
  2. 第二類:學期開學未到校註冊達三日以上之學生
  3. 第三類:轉學生未向轉入學校報到達三日以上之學生
上述三類為主要中輟生類別,而在以下輔導過程中,主要強調第一類中輟生之輔導方式。
中輟生輔導流程
  1. 第一天:由導師先進行關懷動作,可利用電話或者信件,並且須同時向教務處以及學務處做報備的動作。
  2. 第二天:導師應擴大範圍聯繫學生,或可進一步採取家庭訪問之策略,而在學務處方面,生教組應協同導師進行家訪,並且寄送曠課通知書給與家長。
  3. 第三天:導師除了持續聯繫外,還須向教務處、學務處以及輔導處做報備動作。而在學務處方面,學務主任應與導師、輔導處以及教務處共同研商是否確定中輟,另外生教組長方面,應填寫中輟名冊後送請校長批閱,並以特急件處理,最後則在知會註冊組,請註冊通報。
  4. 註冊組:註冊組須知會生教組、補導組以及資料組,另一方面則通知上層機關,如各鄉鎮市民鄭克強迫入學委員會、台北縣教育局以及網路通報,完成手續後則在進入輔導室的追蹤輔導工作。
  5. 輔導室:首先進行認輔作業,並且建立中輟學生之電腦系統檔案,接著再進行家庭訪視及記錄,並且擴大訪視範圍至鄰居、同儕等等。而依照不同的中輟學生,則有不同的輔導策略,例如一般性適應困難學生應轉介至學校輔導室,進行家訪、輔導復學等工作;如為行為偏差之學生,則轉介至少輔會;對於家庭功能不良之學生,則轉介至社會局,並且協助申請社會福利救助。
  6. 返校安置:當進行完上述輔導工作後,應讓中輟生復學,並選擇適當的班及特別安置中輟生,並且輔導室需維持輔導工作,以及進行學習輔導、生活輔導以及生涯規劃輔導,直至一切回歸正常。
  7. 結案通報:當一切回歸正常後,則可進行結案通報的動作,但輔導室仍需持續進行追蹤輔導之工作。

(註1)

關鍵字
中文關鍵字:中輟學學生輔導
英文關鍵字:Dropout counseling
參考資料
註1林萬億、黃韻如等/合著。學校輔導團隊工作,2004年初版,頁142-174。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