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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名稱:人格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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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疾患(Personality Disorders)

目錄

定義

人格疾患是一個人與其環境互動中,所表現之獨特的行為模式、思維方式、情緒反應特徵。當一個人思考和行為長期表現缺乏彈性、過於僵化、不適應且普遍存在而造成顯著的功能障礙或個人主觀的不舒服時,便是人格違常現象。(註1.2)

DSM診斷準則

1. 一種內在和行為持續模式,與此人的期望偏離甚遠,而且在下列領域中,至少有兩種受影響:認知、情感度、人際功能、衝動控制。

2. 此模式在廣泛的個人與社會情境中,皆缺乏彈性且普遍存在。

3. 此模式相當穩定且持久,發生至少可以追朔到青春期或成年早期。

4. 造成相當大的痛苦或功能喪失。(註1)

病程

通常在青春期或是成年早期就可以辨識出來,而有些人甚至在兒童期就已經出現,大約有百分之九到十三的人患有人格疾患。

分類

DSM-IV-TR確認出十種人格疾患,並將這些疾患分成以下三群:

A群人格疾患

主要特徵為表現出古怪的或是異常行為。又可分為:

1.妄想型:對身旁親朋好友,接抱持懷疑狀態,且不易信任他人;重視人格或名譽,當受辱時會採取攻擊;持續抱怨,不願寬恕他人,也無法與人相處,生活適應困難。

2.類分裂型:喜愛獨處,對社會關係冷漠,情緒表達有限;無法與人建立親密關係,社會適應困難。

3.分裂病型:除了缺乏與人建立關係能力外,也會出現不尋常的會經驗;外表、說話怪易;注意力方便也有缺陷。

B群人格疾患

主要特徵為表現出戲劇化、情緒化和反覆無常行為。又可分為:

1.反社會型:看似正常,卻不能遵守社會規範,缺乏道德良知;不負責任且會有衝動、魯莽行為,情緒上易怒、好攻擊;而在人際關係上通常短暫。

2.邊緣型:常恐懼被拋棄;在人際關係、自我形象及情感表現上皆不穩定,會有自傷、自殺等衝動行為。

3.劇化型:行為表現戲劇化,會有誇張、即端的情緒或是行為,目的是為了尋求他人注意。

4.自戀型:有強烈的自我中心取向,且會誇大自我的重要感,只關注本身的利益;缺乏對他人的同理心,甚與他人相處時會利用他人。

C群人格疾患

主要特徵為表現出焦慮與害怕行為。又可分為:

1.迴避型:對人際關係過度敏感,因此逃避社會關係,也害怕被羞辱拒絕。

2.依賴型:極度依賴他人,害怕分離、被遺棄,在獨處時感到不舒服,且個性幼稚。

3.強迫型:個性固執,言行、處事僵化;有完美主義,高標準、吝嗇。(註1.2.3)

關鍵字

中文關鍵字:人格、人格疾患

英文關鍵字:Personality Disorders

參考資料

註1.變態心理學/Ronald J. Comer原著;林美吟譯(二版) 台北市:心理出版 p.569~613

註2.心理學/陳皎眉主編 (二版) 台北市:雙葉書廊p.511~512

註3.現在心理學:現在人研究自身問題的科學/張春興主編(重修版)台北市:臺灣東華p.476~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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