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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團體與外團體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內團體與外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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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外團體(in-groups and out-groups)是一種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團體區別現象,這個概念首先由孫末楠(Sumner)提出。

目錄

內團體

內團體(in-groups)是指一群人形成的團體,他們彼此有我們團體的隸屬感,身處其中宛若置身家中一般自在。

外團體

外團體(out-groups)則是指某群人覺得他們不屬於某些特定團體,對其缺乏認同感,相對於該團體,他們會產生外團體的感覺。內、外團體是一個相對社會團體的觀點,身處其中則感覺如同圈外人一般。註1

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常以某些特質來區分內、外團體性質,此屬於典型的知覺判斷思維模式,但往往也因強調內團體成員的優越,故在判斷內外團體成員時容易出現雙重標準。

內、外團體之於中國社會

中國人的社會中較沒有具體的團體與組織界線,一般中國人的家被視為公的關係,中國人的家的團體利益遠比社區或國家的集體利益來得更重要,因為家團體的公共利益、道德與意義對中國人而言在日常生活中是不斷再製落實的生活經驗,至於其他團體則是一個相當模糊的生活經驗,也無法掌握團體運作、歸屬和認同的感覺。所以中國人往往將家庭運作的倫理關係帶到家庭以外的團體,如此才容易形成團體連帶的感覺與認同,所以,在一般政治或經濟生活經驗中若被別人視為「自家人」,則可稱為是內團體的成員;反之,則為外團體的成員,所以有時與人互動時讓人有太客氣的感覺,在生活中我們往往會說「太見外了」,也就是會將彼此的關係拉開,產生他群團體的距離感。註2

參考書目

註1:Craig Calhoun/Donald Light/ Suzanne Keller原著,林瑞穗編譯,《社會學概論》,(臺北市:麥格羅希爾,2004)。

註2:王振寰.瞿海源主編,《社會學與台灣社會》(臺北:巨流,2009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