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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名稱: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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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Homosexuality)

目錄

認定

認定是否為同性戀,必須從情緒、認知、行為與年齡四方面來說。Kinsey研究中,同性戀受試者的標準有五項:1.自我認定的性取向2.產生吸引力的對象為同性3.性幻想的對象為同性4.發生性行為的對象為同性5.超過十八歲(蘇稚盈,民86)。Kinsey相關研究曾顯示,青少年早期會有一段時間普遍有同性戀傾向。到了青少年中期後,由於性興趣轉變,大多數人對異性的興趣會高於對同性,倘若青少年同性戀的性傾向持續到青少年後(十九歲以上),則可能是真正同性戀。就台灣方面,祈家威(民85)建議,至少要等到25歲時,才可以確定自己是否為同性戀。

類別

人類的性取向不是截然的二分,絕對同性戀與絕對異性戀,再絕對同性戀與絕對異性戀之間有不同等級。徐西森(民92)、綜合茗溪(民75)、張春興(民78)、與淺也八郎(民78)的看法,將性取向一不同標準來區分。1.性取向的程度2.性取向的輕重3.形成的原因4.同性戀的心態5.外顯行為6.性愛角色。

自我認定之發展歷程
(一)Cass(1979)將同性戀自我認定的發展歷程分為六階段:
1. 認定混淆
2. 認定比較
3. 認定容忍
4. 認定接受
5. 認定驕傲
6. 認定整合
由此可知同性戀者自我認定過成的特殊性,並不是本身使然,而是社會無法接納其存在才使得認定的過程充滿強烈抗拒、衝突與不安。此外並不是每為同性戀者都能順利渡到第六階段,更多時候處在第四階段。
(二)Troiden(1984)依照年齡,將同性戀者的自我認定發展分為四階段:
1.感覺期
2.認定混淆期
3.認定假設期
4.承諾期
(三)並不是所有學者都同意以上的同性戀自我認定過程,有學者認為同性戀的認定過程是各人與社會環境因素雙軌的互動過程,個人給予這些因素的意義,會影響個人自我認定的發展過程。
心理適應

(一)心理困擾

同性戀者可能會面臨社會壓力,包括:外在社會環境的壓力及內在自卑、罪惡感等自我感受。

(二)心理調適

1.程清自己的性取向
2.肯定自己的性取向
3.尋求朋友的支持
4.在適當的時機現身
5.良好的生涯規劃
6.穩定的感情生活
7.掌握外在資原
關鍵字
中文關鍵字:同性戀
英文關鍵字:Homosexuality
參考資料

註1.陳金定著(2004,初版)。兩性關係與教育 (頁270~296)。臺北市:心理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