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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質婚與異質婚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同質婚與異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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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規範的一定範圍之內,個人依據自己獨特的價值觀、看法,而對婚姻伴侶的選擇抱持不同的看法,而在選擇的傾向上可分為「同質婚」與「異質婚」兩類。(註1)

同質婚

同質婚(homogamy)又稱為「相稱婚姻」,係指個人選擇配偶模式傾向選擇與自己具有相同或相關特質的異性。在婚姻市場上為達到公平而選擇與自身條件十分相同者,即便不完全相同亦是大多數相同,而其中所指的「條件相稱」是由整體觀點來評量,而非指單一條件,且條件不單指外貌、經濟或是社會地位,亦包含心理層次的部分,在當前的社會下,同質婚仍是婚姻的主要方式,其理由包括鄰近性、相似性等,在地理上的鄰近性越高,與對方的產生互動機會越大,相似性則是指物以類聚的狀況,人通常偏好與自己相似的人處在一起,因此當人們彼此之間有相同的興趣、喜好、生活習慣或者其他價值觀上的相同點時,相處起來較感舒適自在.整體而言,同質婚有助於群體內的凝聚。

異質婚

異質婚(heterogamy)主要是依據擇偶需求互補理論(The theory of complementary needs in mate-selection),其強調盡管個人擇偶範圍或多或少受鄰近性及相似性的影響,但為了滿足需求,將趨向於選擇擁有與自己不同特質的人,以達到補償作用。例如較為強勢的一方則傾向於尋找較為依順、依賴性高的對象作為配偶,對不同群體間的連帶和文化融合有推進、加強的作用,但以整體來看異質婚仍為婚姻市場的較少數,且因雙方價值觀與經驗等的不同,而使其穩定性較低。(註2)

參考書目

註1: 周麗端、吳明燁、唐先梅、李淑娟(1999)。婚姻與家人關係。臺北:空大。

註2: 彭懷貞(1996)。婚姻與家庭。臺北:巨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