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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題性知識_與_陳述性知識(propositional_knowledge或稱declarative_knowledge)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命題性知識_與_陳述性知識(propositional_knowledge或稱declarative_knowl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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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與說明

陳述性知識的基本心理表徵的基本形式包括命題(proposition)、心像(image)、線性規則(linear ordering)。命題是陳述性知識的最小單位,相單於個體腦中的一個觀念,功能在表達或提出(propose)概念之間的關係。一個命題單位約略等同於一個想法(idea)。


陳述性知識塊的表徵組織包括命題、圖式(schema)與心智模式(mental model)。學者Anderson認為圖式是對範疇的規律性作出編碼的形式之一。而這些規律性既可為知覺性的,也可是命題性的。


命題所代表的知識,稱為命題性知識,屬於陳述性知識。意即「了解事件本身」的知識,是有關事實、理論、事件及物體的知識,簡言之,就是事實性知識。

哲學觀點

哲學觀點上知識的概念可區分為兩類:一類為命題式知識,是透過歸納演繹得到的世界上的事實(facts)。另一是經驗知識(acquaintance knowledge),是必須親自經驗才能獲得的「知識」。


把知識區分成可以被語言所表達的,以及不能(或難以)被語言所表達的。在此區分中,將可被語言表達的知識稱為「命題式知識」、「理論型知識」(theoretical knowledge)或「明確知識」(explicit knowledge);不能被語言表達者稱為「非命題式知識」、「操作型知識」(practical knowledge)或「隱晦的知識」(implicit knowledge)。


命題與非命題的區別,在於區分一個知識是否能夠被命題所表達,也就是是否可被一個句子所描述。如果可以則是命題式的知識。知識論最關切的命題知識,亦即事物是如此(so and so)的知識。之所以稱作命題知識,特性在於「知道」這個動詞後面緊接著出現「那」(that),隨著「那」字出現的,則被稱為命題對象。


所謂命題就是可賦予真假值的東西。例如「空間是有限的」及「上帝存在」這些命題,可能為真或為假。


命題知識是更基本的知識。例如知道如何打高爾夫球,就是知道某些真理。例如將左臂伸直可將球打得較遠,當然還須同時保持低頭姿勢等。同理,知道某城市,其意思可化約成知道這城市的許多真理―像是街道、地標、建築位置等。


參考文獻

知識的基本分類(2007)。2009年8月12日,取自:華梵大學哲學系-知識論教學網http://www.hfu.edu.tw/~cchi/epistemology/web/epi-index.htm

瑪莉的房間:The knowledge argument(2007)。2009年8月12日,取自:http://crg-consciousness.blogspot.com/2007/09/blog-post.html

岳修平譯(1998)。教學心理學:學習的認知基礎 Cognitive Psychology of School Learning(Gagne, E. D., Yekovich, C. W., & Yekovich, F. R.原著)。台北市:遠流。

傅皓政譯(2009)。知識論(Richard Fumerton原著)。台北市:五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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