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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學力測驗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基本學力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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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 (The Basic Competence Test for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1] ),簡稱國中基測基測學測(但此名稱易與大學入學的學科能力測驗混淆,應避免使用),為中華民國教育部國民中學九年級學生所舉辦的學習能力測驗,目的在學生升學時利用成績供高中職學校參考。

目錄

北北基地區區域性基本學力測驗

北北基地區區域性基本學力測驗(簡稱北北基),為一由台北縣台北市基隆市預定共同實施的一個獨立的基本學力測驗測驗機制。並與一綱一本政策同時進行。2007年4月台北市則提出釋憲,獲8縣市聯名。6月底台北市、台北縣與基隆市首長達成共識,在97學年度(2008年)國中新生教科書採一綱一本,並在民國100年(西元2011年)共同舉辦基測。

歷史演變

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的原始目的為打破台灣國民中學高級中學實行42年的「聯考聯招制」;原始測驗目的為「標準參照」形式使用,僅作為國中升高中參考的一部份依據,但最後由於社會輿論及家長團體壓力被迫改變為「常模參照」形式測驗,並且以「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分數作為主要國中升高中的參考依據。2008年的第一次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共有31萬多人報考。

測驗目的

測驗科目與題型

考科 範圍 時間 題數
國文 國中三年語文領域國文 70分鐘 45至50題
英語 國中三年語文領域英語 70分鐘 40至45題
數學 國中三年數學領域 70分鐘 30至35題
社會 國中三年社會領域(歷史地理公民 70分鐘 60至70題
自然 國中三年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包含生物地球科學,不含生活科技) 70分鐘 50至60題
寫作測驗主要依據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第三階段寫作能力指標,並參酌部分第一階段、第二階段寫作能力指標。 50分鐘 一題


  • 分數計算採用量尺分數制。
  • 測驗題型均採「四選一」單一選擇題,包括「單題」及「題組題」兩類。答錯不倒扣分數。
  • 2006年第一次基測試辦寫作測驗,於5月27日下午實施。成績不列入計算;但分數在3級分(含)以下者,升學後必須進行強制輔導課程。
  • 2007年加考國文作文,共分6級分,與其他考科之計算方式為作文級分x2+各科分數,滿分為312分。
  • 2009年基測量尺分數六十分提高到八十分。

報考資格

  • 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或曾在公私立國民中學、高級中學附設國民中學畢業或修畢國民中學3年課程者。</br>
  • 依「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之規定,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其畢業資格之國民中學學生。</br>
  • 具備同等學力資格者。

測驗時程與用途

  • 約在5月的最後一個週末,舉行第一次基測(2009年為5月23日、5月24日)。
  • 約在7月中旬的週末,舉行第二次基測(2009年為7月11日、7月12日)。
  • 第一次基測成績可供申請入學甄選入學登記分發入學使用。
  • 第二次成績僅可供登記分發入學使用。

爭議

爭議多半以命題、量尺分數為主。

命題

因為教材採取一綱多本的緣故,有些觀念並非每種版本都有提到,因而部份學生、家長和老師提出疑問。而教育部表示只要讀好一本而學得一綱即可應考。

量尺分數

基測分數計算採用量尺分數制。 錯的題數所分配的扣分並不相同。所錯題目越少,每題扣分越重,所錯題目越多,每題扣分越輕。以2007年第一次國中基測為例,國文科全部答錯和答對十題的 分數都一樣是「一分」;錯五題扣十三分、但五科都錯一題卻扣二十一分。高分群和低分群缺乏鑑別度。因而有反彈意見(譬如中央研究院統計科學研究所研究員林妙香[2]的《國中基測量尺及等化程序缺失》)。而教育部則預定於西元2009年(民國98年)採用新計分方式。

西元2009年的新計分方式

為了解決前述量尺分數問題,目前教育部規劃將國中基測的滿分由六十分,提高到八十分,以提高高分群與低分群的鑑別度。

2009年起,教育部將調整基測的量尺計分方式,由「非直線」改為「直線轉換」計分,再上加二十分,減少全對與錯一題的分數差距。

前教育部主任秘書莊國榮指出,對高分群的學生,2007年每科錯一題扣21分,改採「直線轉換」將減少成:只被扣八分,不會因此與第一志願失之交臂;原始分數負分的學生目前都以一分計算,與實際拿一分的學生相同,上加20分後,則可看出實際學習成果。

新方法將預計在2009年實施,適用於2006年升上國中的學生,作文分數則仍然維持12分,未來基測五科的總分將由的三百分改為四百分,加上作文為412分。

重大事件

  • 2007年7月15日,九十六年第二次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第二天,台北一考區西松高中考場進行數學科考試時,監考老師發現,一位考生拿出手機欲發送含有答案的簡訊給另一位考生,明顯作弊,當場制止之,待考完社會科後追查。該考生坦承第一天即有用手機作弊,其手機的簡訊寄件備份區內留存著第一天的三科(英語科、自然科、國文科)答案。依據規定,以上兩位考生四科(英語科、自然科、國文科、數學科)成績一律以零分計算。這是基測舉辦七年以來最大的作弊事件。<ref>〈簡訊作弊 2人4科0分〉,台灣《蘋果日報》,2007年7月16日</ref>

參考條目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