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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科中心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學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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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歷程

  • 依據

「學科中心」乃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配套措施之一環,主要協助課程推廣、教師在職進修,及蒐集課程暫行綱要實施經驗以作為98學年度新課程綱要修訂之參考,並欲藉此中心之建置,建立高中學科本位之專業重鎮,透過各類課程專責研發機制的建立,作為課程及教學專業發展的基石。

  • 目的
  1. 推廣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
  2. 編制教師研習教材並辦理教師研習活動。
  3. 蒐集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實施經驗與意見,以作為98學年度新課程綱要修訂之參考。
  • 推動架構
  1.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中心:由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擔任學科中心計畫主持人,由一位專責研究員及二位專任助理負責相關事宜。教育研究中心主要工作在負責規劃、統籌、協調、督導等事宜,並協助各學科中心之運作與課程及教材的研發。
  2. 學科中心:由全國22所高中擔任學科中心,各高中校長擔任學科中心主任,任教該校之該學科教師組成學科中心委員會,負責提供學科中心所需之專業協助。各學科中心聘任二位教師為專責人員負責相關業務,因考量目前學校課程正進行當中,於計畫期程前4個月各學科中心得以專任或兼任教師負責推動學科中心成立初期事宜。後續12個月,各學科中心至少聘任一位教師為專任人員,以退休前之優良教師或在校優良教師有意願者為首要考量,另一名額則依據各學科中心需求的不同可進行彈性調整,以具體發揮學科中心諮詢與落實蒐集課程暫行綱要實施經驗之功能。學科中心主要工作在透過與教學輔導團的溝通協調,協助課程暫行綱要推廣,包括研習活動的辦理與研習教材之研發,以及教師在職進修,並蒐集課程暫行綱要實施經驗以作為98學年度新課程綱要修訂之參考。

各科學校名單

全台共設立22個學科中心,其中各科所負責的學校名單如下

  1. 綜合活動:文華高中
  2. 國文:北一女中
  3. 英文:左營高中
  4. 歷史:中山女高
  5. 地理:台中女中
  6. 公民與社會:台南一中
  7. 數學:建國高中
  8. 物理:台中一中
  9. 化學:高雄高中
  10. 生物:新竹高中
  11. 基礎地球科學:高雄女中
  12. 地球與環境:新店高中
  13. 體育:竹山高中
  14. 健康與護理:蘭陽女中
  15. 家政:台南女中
  16. 生活科技:板橋高中
  17. 音樂:三重高中
  18. 美術:大同高中
  19. 藝術生活:師大附中
  20. 生命教育:曉明女中
  21. 生涯規劃:中正高中
  22. 國防通識:新竹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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