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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考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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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科目考試(簡稱「指考」)包括國文、英文、數學甲、數學乙、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物理、化學、生物十考科,旨在檢測考生是否具備校系要求的能力,是大學考試入學招生管道的主要依據。自民國91年開辦以來,其測驗內容隨著高中課程的變化迭有調整。民國102年開始,因應99學年度實施之「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簡稱「99課綱」),指考英文、數學甲、數學乙、地理、公民與社會、物理、化學、生物八考科的測驗內容隨之調整;國文考科及歷史考科,將配合101學年度實施之「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國文課程綱要與歷史課程綱要(簡稱「101課綱」),於民國104年開始調整測驗內容,目前仍沿用95暫綱。

指考各科測驗範圍以高一、高二、高三之必修及選修課程綱要為準,成績採百分制,用於大學考試入學招生。各校系可依其招生特色及需求,就十個考科當中,指定某些考科,以考試成績選才;而考生則依個人興趣及能力,就其志願校系所指定的考試科目,自由選擇應考,此即「校系指定,考生選考」的雙向選擇。

為使各大學校系、高中教師、考生及各界了解指考,以下說明指考測驗目標、測驗時間、測驗範圍、題型以及「一綱多本」的命題方式。

目錄

壹、測驗目標

指考的測驗目標分為四方面:

一、測驗考生對重要學科知識的了解

二、測驗考生資料閱讀、判斷、推理、分析的能力

三、測驗考生表達的能力

四、測驗考生應用學科知識的能力

貳、測驗時間

各考科的測驗時間均為80分鐘。未來配合實際需要,可作適度調整。

參、測驗範圍

除國文考科與歷史考科以外,各考科測驗範圍以99課綱為依據,包括高一、高二、高三必修與選修課程。整體而言,99課綱與95暫綱有三個主要差異:第一是學分數調整,改變較大的是數學、物理、化學、生物;第二是A、B分版,包括英文、數學、物理的高二課程分為A、B版,且B版包含A版;第三是各科學科內容的變動,有些科目是不同年級課程內容的調動,有些則是內容的增減。

自民國102年開始施測的指考各考科測驗範圍如表一,各考科詳細說明請見本中心於民國100年9月公布之考試說明。

考試科目測驗範圍

國文*高一必修科目國文、高二必修科目國文、高三必修科目國文
英文高一必修科目英文、高二必修科目英文、高三必修科目英文
數學甲高一必修科目數學、高二必修科目數學B版、高三選修科目數學甲I、高三選修科目數學甲II
數學乙高一必修科目數學、高二必修科目數學A版、高三選修科目數學乙I、高三選修科目數學乙II
歷史*高一必修科目歷史、高二必修科目歷史、高三選修科目歷史
地理高一必修科目地理、高二必修科目地理、高三選修科目地理
公民與社會高一必修科目公民與社會、高二必修科目公民與社會、高三選修科目公民與社會
物理必修科目基礎物理一、必修科目基礎物理二B、選修科目物理
化學必修科目基礎化學(一)、必修科目基礎化學(二)、必修科目基礎化學(三)、選修科目化學
生物必修科目基礎生物(1)、必修科目基礎生物(2)(應用生物)、選修科目生物註:*國文考科和歷史考科目前仍依95暫綱命題。

肆、題型

指考的題型可以有:選擇題(單選題、多選題)、選填題及非選擇題;各題型的比重,依各考科需求而異。其中可設計資料性、整合性的試題,或採申論、計算、作圖等不同的作答方式。至於各考科之試卷架構與題型配置示例,請參見本中心於民國101年9月公布的參考試卷。

伍、「一綱多本」的命題方式

高中教材開放編輯,各科均有多個版本,即「一綱多本」。在「一綱多本」的情形下,各考科的命題將以課程綱要所列之主要概念為原則,並依據各考科的測驗目標設計試題。

為配合學校教學,在命題設計上,各試題將提供作答的資訊,作為考生答題的參考。惟考生需具備該科基本的知識及能力,方能了解所提供的資訊。為避免因用詞或使用的符號不同而造成爭議,試題中所用到的非通用專有名詞,將在試題本上予以適當說明或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