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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資本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文化資本
詞條名稱:文化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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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資本(cultural captial)
由社會學家布迪厄(Pierre-Felix Bourdie)所提出,他認為人類為了維護或是提升本身在一個社會中的地位,必須努力累積和佔據各種資本,其中一樣就是文化資本。
文化資本的概念突破經濟、社會資本的既有觀念,引導後人重視社會制度中的文化資產擁有與分配的重要性。
目錄 |
何謂文化資本?
文化資本是一種已被廣為接受的社會學概念.
係指個人具備知識、觀念、行為等文化資源的多寡,因為這些資產的多寡會影響個人的生活、成長與發展,因此可視為是個人的一種資產與財富,與金錢、社會地位等資產相提並論。
文化資本如何形成
它被開發根據資本的其他類型造成資本的形式; 并且根據高等教育,
資本在交換之內系統作為一個社會關係,并且期限是延長對所有物品材料和象徵性的,
沒有分別,提出自己和罕見和值得追求在一種特殊社會形成和文化首都在包括積累文化知識商談力量和狀態交換之內的系統作為社會關係
文化資本分類
文化資本包括三種子類型:內含的、具體的和制度的。
內含文化資本是指內含於個人的文化資本。.具體文化資本是指如科學製置或藝術作品等物品。這些文化產品可以物理性地做為經濟資本被轉移(賣出),且「象徵性」地做為文化資本。然而,一個人雖然可以經由擁有一幅畫來得到具體文化資本,但若他有著相應類型的(因畫的轉買而可能或不會被轉移的)內含文化資本,他就可以只是「消費」這幅畫(了解其文化意涵)。制度文化資本是指個人所持有的文化資本在制度上被認可,一般最常指的是學業證書或執照。這主要是在勞動市場裡被認知。它允許文化資本能較為簡易地被轉變成經濟資本,經由對成就在制度上的等級加以給定其金錢價值。
參考文獻
吳清山、林天祐 (2007),教育e辭書, p.30-31,臺北市: 高等教育。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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