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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苞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方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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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生平

方苞,字鳳九,號靈皋,晚號望溪,安徽桐城人,清代文學家,首創文學流派桐城派。生於清聖祖康熙七年,卒於清高宗乾隆十四年(1668年—1749年),年八十二。少年受學於父兄,年二十遊學京師,為在京學者李光地、萬斯同、李紱等學者賞識。康熙四十五年(1706)會試中式,榜未發即因母病馳返家侍奉,翌年並因父喪守制。康熙五十年(1711)發生戴名世《南山集》文字獄。戴氏是方苞的學生,《南山集》並曾援引方氏族人方孝標所撰論及吳三桂的書,方苞被捕下獄,但於獄中仍讀書不輟,被解至京師為奴,旋被免罪,先後受命入值南書房及暢春園,編校天算律曆書籍。康熙六十一年任武英殿總裁,雍正皇帝即位,恩赦方氏全家,因得回籍。翌年再返北京,先後任武英殿總裁、左春坊左中允、內閣學士及禮部侍郎等職。

學術思想

1. 繼承了侯方域、魏禧、汪琬的散文,而開出清初古文一派,與門人劉大櫆,再傳姚鼐,均為桐城人,所以世稱「桐城派」。2. 自述學術文章的理想說:「學行繼程 朱之後,文章介韓 歐之間。」(汪兆符望溪全集序引)3. 為文力求雅潔,倡議「文道合一」,即所謂「古文義法」。義,即所謂『言有物』;法,即所謂『言有序』。4. 方苞作古文的限制條例:一、不可入語錄中語;二、不可入魏 晉 六朝人藻麗俳語;三、不可入漢賦中板字法;四、不可入詩歌中雋語;五、不可入南北史佻巧語。這些規則成了桐城派「古文義法」的法則,也是方苞本人散文創作上的特色。

著作

著有《周官集注》、《周官辯》、《周官析疑》、《考工記析疑》、 《儀禮析疑》、《喪禮或問》、《禮記析疑》、《左傳義法舉要》、《春秋通論》、《春秋 直解》、《春秋比事目錄》、《离騷正義》、《方苞文集》等。

評價

1.汪中語:「吾所罵者,皆非不知古今者,惟恐莠亂苗爾;若方苞、袁枚輩,豈屑屑罵之哉。」2.全祖望曾說:「世稱公之文章,萬口無異詞,而於經術已不過皮相之。」3.李慈銘《越縵堂讀書記》《望溪集》條說:「餘二十年前讀之(《望溪集》),多為浮氣所中,又過信錢竹汀(大昕)、汪容甫諸公之言,頗輕視之,故自後從不寓目」,晚歲重讀三數過,「始信其中多可傳之作,如《讀大誥》、《讀王風》、《讀周官》、《讀儀禮》、《讀經解》五首,簡明宏深,必傳之文,非望溪不能作也」。4.姚鼐推崇方苞:「望溪先生之古文,為我朝文章之冠」。5.陳宏謀云:「望溪經說,不惟經義開明,可以蕩滌人心之邪穢,維持禮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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