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名稱:無障礙的校園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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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障礙的校園設計
為了讓肢體障礙學生能在一個無障礙的校園環境中學習,在軟硬體設施方面必須注意下列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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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於1969年以來所懸示的無障礙建築圖案已成為國際通用的標誌,我國內政部於民國77年也明訂於建築技術規則之中,凡是公共建築物內設有供殘障者使用的設施皆應於明顯處所設置殘障者使用設施之標誌。學校即屬依公共建築物,依規定要於備妥無障礙設施時揭示此一標誌(圖1-1),以及有關的路線指標,以便肢體障礙學生遵照通行。
(圖1-1)
無障礙的校園環境要設置便於坐輪椅或拄柺者通行,其設置要點約有下列數項:
1.室外引導通路。
學校大門等出入口至校內各房舍之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得小於一百三十公分,由於一般輪椅之寬度為八十公分,如果常有輪椅交會的通路應有一百八十公分。路面平整而不過分滑溜。
2.高低路面之坡道。
為使輪椅不受路面高低落差或被加蓋之溝渠所限制,務必使用坡道以保證其順暢通行,坡道以坡度不得超過一比十二。供殘障者使用之內外通路走廊有高低差時亦同。前項坡道、通路’走廊之高低差未達七十五公分者。
3.通道兩側之扶手。
通道兩側應裝設連續而不任意中斷的扶手,扶手之建材質料與尺寸必須注意掌握方便而安全,扶手應與壁面保留至少五公分之間隔,以利手掌滑動並牢固地扶持。
(三)樓梯與升降梯
1.樓梯
不可以使用旋轉梯,梯級踏面不得突出,且應加裝防滑條,梯級斜面不得大於兩公分。
2.電梯
坐輪椅者較適合使用電梯(升降梯),其出入口淨寬度不得小於八十公分,且應留設深度及寬度一百七十公分以上之輪椅迴轉空間。
(四)教室
1.教室前後門
門的淨寬度不得小於八十公分,且最好能自動開啟關閉,並不可有門檻且阻礙輪椅。
2.教室內通道
應便於輪椅通行,足以讓輪椅近於講台、前後門,以及全教室的座席之間。
3.講台與黑板
講台可以不設,好讓整個教室地板只有一個平面,黑板高度以能容許坐輪椅者利用其部分板面書寫為宜,必要時亦應在黑板兩側設置扶手。
4.課桌椅
應自復健醫療器材行購置或委請家具行訂製適合肢障學生的課桌椅。
(五)衛浴設備
供肢障學生使用的廁所、盥洗室、浴室等場所應該考路輪椅的迴旋空間與防止滑跌的扶手。
中文關鍵字:身心障礙、肢體障礙、肢體障礙者、無障礙
英文關鍵字: Adult-children with physically-disabled father or mother、disability、People with physical disabilities、Accessibility
黃志成、王麗美、高嘉慧著。特殊教育,2003年4月,頁127-130,楊智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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