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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定教育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特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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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教育(Specific educational):

目錄

定義

Reynolds(1992)認為一位專業教師必須具備理解的能力,他認為教師的理解是包含與教學執行直接關聯的技巧、能力、知識與信念。所以綜合相關文獻,整理出教師能勝任的教學,應理解四種領域,將「特定內容的教育學」置於理解的中心,作為與其他三種領域的共同交集

內容說明

分別為:1.通識課程:指教師瞭解的廣度。2.內容:指教師瞭解的深度。3.教與學的一般原理:泛指與特定學科無關的教育學知識。4.特定內容的教育學:相當於Shulman(1987)所言的學科教學知識,作為教師瞭解的中心。Grossman(1994)將教師知識做詳細之定義,認為教學的專業性與其他職業不同的地方,在於教師知識的特殊性,主要分為:

1.學科知識在學科知識方面包含有各學科的實質結構、章法結構與學科內容,即學科領域中重要的概念、事實及發展新知識的方法等。
2.一般教學知識在一般教學知識方面,包含學習者與學習、班級經營與管理、課程與教學,以及其他。
3.學科教學知識在學科教學知識方面關於學科教學目的與概念,包括瞭解學生的知識、課程架構知識與教學策略知識。
4.情境脈絡知識在情境脈絡知識方面,包括有關教師教學所處環境的認識與運用,如學校或社區整體的教育目標的瞭解、軟硬體教學資源的運用情形等。
教師對於任教學科目的教學目的、想法、信念,對於學生該學科某些特定主題上的理解及迷失概念等,還有教師要熟知學習理論的知識,學生心理、身體和認知的發展及性別的不同,與課程發展歷程、學校課程間、跨年級課程等知識。Grossman(1994)針對教師知識建構架構圖,其中可看出學科教學知識是居於教師知識中的軸心地位,並且將「課程架構知識」、「瞭解學生知識」、「教學策略知識」視為學科教學知識的一部分,由此可知,教師專業知識的分類並非絕對,且各類知識之間是互相關聯的,甚至是存在著包含關係的。綜合上面的整理,學者對教師知識的定義與分類不盡相同,但大致上是以Shulman所提出的教師知識的架構為基礎,再作意義的擴充與闡釋;教師知識的意涵是指教師為了達成教學工作,所具備的各種關於課程、學科、教學上的知識,和個人的想法以及在教學上所運用的技巧;在教學歷程中,教師對於教學情境的界定、教學內容的理解、瞭解學習者學習的特性,以及運用適當的教學策略來展現教師的專業。其中,學科教學知識是屬於教師專業知識最重要的一環,對教師而言,應從特定學科教學的角度來思考,針對不同的學科、教學對象,整合知識範疇與運用原則,以達到有效教學的實現,因此,將進一步針對學科教學知識的概念加以探討。
參考書目

湯誌龍著/教育概論,頁28-30。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關鍵字

中文關鍵字: 特定教育

英文關鍵字: Specific educa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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