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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情諮商法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理情諮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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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名稱:理情諮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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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情諮商法(Rational-emotive thera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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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商目標
- 理情諮商法的代表人物為艾利斯,他認為人在生活中之所以會產生困擾以及問題,主要原因為不適應的情緒所造成,因
- 此在理情諮商法中,主要目的為養成實際的生活哲學,藉此減少當事人情緒上的問題以及困擾。因此其諮商目標包含:
- 減少責備自己以及他人的傾向。
- 學習處理困難的方法。
- 而其諮商目標也可分為近期以及遠期兩者:
- 近期:也就是消極的目標,主要協助當事人消除情緒以及行為上的障礙與症狀,因而使當事人避免以非理性的觀念去思考問題。
- 遠期:此為積極的目標,協助當事人改變其生活哲學,使得當事人能以理性的思考去處理問題,並且放棄各種絕對性的需求,而以身心和諧的適應性去生活。
(註1)
理情諮商法之條件
當事人特質
- 自我興趣
- 社會興趣
- 自我引導
- 容忍
- 彈性
- 接納不確定性
- 科學化思考
- 自我接納
- 冒險
- 非理想主義者
- 自我負責
當事人認知
- 當事人須了解是自己製造出困擾,並且深知自己是有能力去改變困擾解決問題。
- 當事人了解人格問題是源自於非理性以及絕對性的觀念。
- 需要去反駁並且駁斥當事人的非理性觀念,直到當事人能運用理性觀念來思考事情。
- 利用認知、情緒以及行為的改變,來使得理性的哲學內化至人格當中。
(註1)
理情治療法之優缺
優點
- 可提供認知層面的資訊,並且可激勵當事人去評估自己的決定以及價值之非理性之所在。另外,理情諮商法也強調把新
- 獲得的資訊付之行動,或是運用家庭的幫忙來鼓勵當事人練習新的行為,並幫助當事人重新制約。
缺點
- 因理情諮商法的諮商員著重於面值以及指導的地位,因此針對諮商員本身的訓練、知識以及技術、知覺以及判斷尤其重
- 要,如果諮商員沒有受過訓驗,而在應說服、教誨、邏輯以及勸告時去擊倒當事人,則會使得理情諮商法產生誤用的狀
- 態,因此此諮商法中對於諮商員有高度的要求,以避免產生危險的結果。
(註2)
關鍵字
- 中文關鍵字:理情諮商法
- 英文關鍵字:Rational-emotive therapy
參考資料
- 註1賴保禎、金樹人、周文欽、張德聰/合著。諮商理論與技術,1995年初版,頁271-277。國立空中大學。
- 註2彭駕騂/著。諮商與輔導Q&A,1997年初版,頁293-296。風雲論壇出版社有限公司。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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