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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教育定義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環境教育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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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在1970年實施的環境教育法案(The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Act)稱環境教育是:「環境教育是教育過程,它涉及人與自然以及人造環境的關係,包括人口、汙染、資源分配與枯竭,保育、運輸、技術、城市和鄉村的計畫與整個人類環境的關係。」
1977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 UNESCO)在蘇俄伯利西(Tbilisi)國際環境教育會中,對環境教育下的定義是:「環境教育是一種教育過程,在這過程中,個人和社會認識他們的環境,以及組成環境的生物、物理和社會文化成分間的交互作用,得到知識、技能和價值觀,並能個別地或集體地解決現在和未來的環境問題。」

國際自然資源保育聯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 and Natural Resources, IUCN)則做以下定義:「環境教育是認知價值和澄清概念的過程,藉以發展了解和讚賞介於人類、文化和其生物、物理環境間相互關係所必需的技能和態度。環境教育也需要應用在有關環境品質問題的決策及自我定位的行為規範。」由於各國自然環境問題、文化價值觀之迥異,產生不同之定義。而根據中華民國行政院環保署於中華民國99年6月5日所頒佈之環境教育法中,將環境教育定義為:「指運用教育方法,培育國民瞭解與環境之倫理關係,增進國民保護環境之知識、技能、態度及價值觀,促使國民重視環境,採取行動,以達永續發展之公民教育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