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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麗島事件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美麗島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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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

美麗島事件(Kaohsiung Incident)是1979年12月10日黨外人士於高雄舉行世界人權大會紀念會,最後引發群眾與情治單位大規模的衝突。史稱美麗島事件或是高雄事件。由於當日活動未獲許可,主辦單位照常舉行紀念活動,情治單位則以鎮暴部隊加以封鎖,終於引發嚴重的衝突。然而,此一事件僅是導火線而已,事後被逮捕的名單中,包括與此事件無涉的魏延朝,甚至連當時人在國外的許信良也在起訴名單之內,可見執政的國民黨當局有意藉此事件打壓成長中的反對勢力。由於涉案人士被媒體記者塑造為暴徒,反對勢力在低沉的政治氣壓下也暫告潛沉。但是,隨著1980年3月18日軍事審判公開舉行,媒體大幅報導審判過程中,被告與軍事檢察官的對話,使得高雄事件涉案人士的政治理想得以透過媒體對大眾傳送。不僅多少化解其原來被官方及其媒體醜化成暴力份子的形象,而且也有助於宣傳黨外的政治思想,使得美麗島事件後,黨外運動得以重新出發,不至如1960年的新黨運動一樣,發生雷震事件(註1.)1949年11月,雷震創刊<自由中國>後,結合國民黨內的開明派和黨外的自由主義者,不斷宣揚反對黨的理念,抨擊國民黨一黨專政,並和台灣的反對派結合,推動不分省籍的反對黨運動。1960年正逢縣市長與省議員選舉,促組黨運動進入高潮。3月在省議員璇舉前夕,由李萬居、高玉樹、郭雨新、吳三連等人召開選舉座談會,雷震及中國青年黨的夏濤聲、民社黨的蔣勻田皆出席。地方選舉挫敗後,5月18日無黨籍人士及民、青兩黨召開檢討會,主張散民、青兩黨,和台灣民主人士共同組織有力的在野黨,以和國民黨抗爭。6月16日決議後,責成李萬居、雷震、高玉樹為新黨發言人,並派17名委員至全省各地巡迴座談。7月25日在台中的座談會中宣布10月前成立中國民主黨,並進行擬定創黨宣言,1960年9月4日雷震及<自由中國>編輯傅證、劉子英、總務馬之驌個以「包庇匪諜」、「煽動叛亂」罪名被捕,<自由中國>被查封。雷震遭判處有期徒刑10年,劉子英判12年,馬之驌5年,傅正交付感化,而告煙消雲散。

關鍵字

中文關鍵字:雷震事件

英文關鍵字:Lei Chen Incident

出處

許雪姬/著。台灣歷史辭典,2004年出版,頁606。遠流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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