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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名稱:色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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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盲亦稱「色覺辨認障礙」,是指無法正確感知部分或全部顏色間區別的缺陷。通常色盲發生的原因與遺傳有關,但部分色盲則與眼,視神經或腦部損傷有關,也可由於接觸特定化學物質。英國化學家約翰·道爾頓在發現自己是色盲者後,於1798年出版了第一部論述此問題的科學專著《關於色彩視覺的離奇事實》。由於道爾頓的研究,該缺陷常被稱為道爾頓病,不過目前多用色盲中的一種——綠色盲以描述道爾頓的缺陷。紅綠色盲人口佔全球男性人口約8%,女性人口約0.5%。其中約6%人口為三色視覺(色弱),約2%人口為二色視覺(色盲),極少數為單色視覺(全色盲)。色盲通常被認為是一種缺陷,然而在特定情形下,色盲者相比於正常辨色力者更有優勢。不少研究指出,色盲者在光線較弱時視力較強,並且更擅長識別特定顏色的偽裝。這在天擇說上可解釋先天性紅綠色盲在人群中驚人的高發率。


發生原因

眼睛之所以能辨識顏色,是由於眼睛存在三種能辨色的椎狀細胞,這三種椎狀細胞分別能吸收不同波長範圍的光,分別是藍、綠、紅(即光的三原色)。當椎狀細胞受到損傷或發育不全時,就有可能造成色盲。以發生原因來分,色盲可分為先天性色盲後天性色盲。先天性色盲多為紅綠色盲,對於紅綠辨色有障礙。大部分與顏色辨識有關的基因多位於X染色體上,且為隱性遺傳。由於人類辨識顏色的基因是來自X染色體,故若母親為色盲者,則其所生的兒子必定是色盲。(因為男性第23對染色體為x-y基因,而色盲母親會將唯一令下一代有可能遺傳色盲的X染色體傳全數遺傳予兒子。)其詳細機制可參見X染色體。後天性色盲的發生原因可能與視網膜、視神經病變有關,例如外傷、青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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