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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合教育的重要理念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融合教育的重要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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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說明實施融合教育的四項重要理念:

目錄

一、零拒絕

零拒絕意指特殊兒與普通幼兒一般,享有相同與平等的受教權,任一教育機構皆不可一任何理由,拒絕特殊學童入學就讀。教育部於1997年的教育施政分針中訂定六年長期目標,期望學前教育機構落實零拒絕。

二、最少限制環境

為符合特殊兒童的學習,環境必須做些調整與安排,因此「最少限制環境」是指環境設施符合特殊孩童的需要,並盡可能地提供特殊孩童與普通同儕基處的機會。進一步又可分為硬體設備與軟體兩方面。

三、適性教育

適性教育乃是依照學生障礙與學習特質,適度調整課程內容、教材、學習目標、教學方式、評量方式與評量標準等,而個別化教育計畫可說是適性教育的具體實施工具,其概念源自美國公法「個別化教育方案(inddivdual educational program)」定義為為身心障礙學生所設計的書面文件,台灣則將其稱為「個別化教育計畫」。

對教師而言,IEP是針對特殊兒童教學的管理工具,因特殊兒童與普通同儕的生理、心理、學習特性差異大,因此需要工具來規劃與管理特殊兒童的課程與教學,藉著組織性的安排課程與教學目標,教師及行政人員可進行系統化與科學化的評量,隨時監測與檢討教學成效。

四、專業團隊合作

任一專業人員皆有其服務的瓶頸,無法針對一特殊兒童獨立提供完善的療育服務,因此須倚靠由專業人員組成的團隊,才能盡力達到完善的境界。

關鍵字

中文關鍵字: 個別化教育方案

英文關鍵字: inddivdual educational program

參考資料:

周俊良著。幼兒特殊教育導論, 2006年10月,頁106-107,華書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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