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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衝突理論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衝突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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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突理論,在社會學中是指:在社會或組織的正常運轉過程中,每一個個體參加者和他所在的團體總是努力實現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其結果不可避免帶來社會變遷,如革命、政治變遷。衝突理論多用於解釋各社會階層在意識形態方面的衝突,如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衝突理論的產生在於反駁功能理論。功能理論將個體與團體視作讓社會或組織內的一種「元件」,元件如果合作無間則社會與組織便能正常的運作。但功能理論對元件之間競爭的論述較為薄弱,衝突理論便由此加以論證。在了解的衝突理論上,「競爭」扮演著關鍵的角色。下列是現代衝突理論的三主要做法:第一,競爭。競爭是發生在社會關係中,資源較為缺乏的類型(金錢,休閒,性伴侶,等等)。所以,競爭是一種典型人之間的關係,而不是泛群體性的公眾輿論。第二,社會結構的不平等。不平等產生在社會結構內,當權利和利益回饋的制度被建立時。可能來自於於任何一個建立其結構或取得利益的特殊個體或團體(例如政黨,基金會等等)。第三,革命。社會結構的變動發生於競爭的衝突之間而不是經由適應來完成。它常是突然且意外的,伴隨大幅的變革創新而不是緩慢演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