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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規訓與懲罰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規訓與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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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訓與懲罰為傅科的名著,其論點為:傳統帝王透過凌遲罪犯、斬首示眾,以肉體的展示來宣示自身統馭的權威,這種直接曝入施力者與受力者的角色,16世紀進入古典時代,傅柯以兩個歷史事件作為典範,說明規訓手段的方式與樣貌完全不同以往。其一是鼠疫肆虐於歐洲,爲了讓發生鼠疫的地區災情不致繼續擴散,指示每戶人家關緊門戶,閉居自身住所,不可在未經許可下到公共空間溜搭,街道上只有持槍的軍人以及固定時間出來巡察、點名,透過書寫登記,記錄每個居民的存亡交付市長進行重新審核,規訓方式從原來展示威嚇,至現代轉變成用科學知識、科層制度進行各種分配安置,顯示規訓手段的改變。傅柯無意解釋罪犯是怎麼來的,或是為何會有犯罪的行為等等起源或事件發生的原因等問題。他要強調某種機制存在於那邊,原本只是要將一群擾亂社會秩序者關起來,然這件單純事情開始被關注,研究為何這群人這麼不同,觀察顱骨大小、小時候是否被虐待,開始產生心理學、人口學、犯罪學這些學問,為「罪犯」這個身份附加更多的意涵,也同時加以主體化罪犯,試圖讓人正視強調這命題。再從這套認識,於監獄中透過反覆操練、檢查審核、再操練,不只是要矯正犯人,並要犯人認清自己是個罪犯,是擁有偏差行為的「不正常」人,所以你自己要努力矯正自己,監獄、警察都是在「幫助」你做這件事情。也就是說,這套機制中的受力者既是主體又是客體,不只告訴罪犯你必須做甚麼,還會要求時時問自己這樣做對不對,並且如何為自己的這個罪犯身份,懺悔和自我審查。→《規訓與懲罰》並不僅僅是一部關於現代監獄起源的研究。傅柯將刑罰體制視為現代社會整體組織的主要構成成分;監獄不只是懲罰是社會裡頭的一個制度,在懲罰是社會中,所有個體以及它們的行為均受到監視,其相類似的制度包括學校、醫院以及商業組織。雖然懲戒的職責不是由國家執行,權力的終極歸屬單位依然是國家當局,是沒有改變的,但懲戒權利已遍及整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