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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視覺障礙兒童的評量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視覺障礙兒童的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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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一、評量重點

視障兒童綜合性的教育評量含括下列領域:1. 視覺功能(針對視覺的敏銳度和功能)。

2. 智能、性向和認知發展(針對個人的認知能力和興趣)。3. 學業技能和概念發展(有關學科學習的專業知能)。


4. 知覺動作技能(針對大小肌肉協調度和動作反應)。

5. 社交、情感和情緒(針對人際關係的維持與協調性)。

6. 生活技能(獨立生活的能力)。

二、評量測量

1. 關於知覺功能的評量測驗。

2. 關於認知發展的評量測驗。

3. 關於生活適應能力的評量測驗。

三、階段評量

每個年齡階段的兒童所表現出的行為特徵,是根據他的生理年齡和心理年齡所共同交織而成,且每個年齡階段都有一個發展行為目標需要達成,為達到評量的客觀性,所以針對不同的學齡兒童,會有不同的評量標準。


1. 學前階段的評量

正常的學前兒童,在0~3歲的階段最重要的是發展語言認知能力,並與家人間建立互信關係,進而能學習獨立探索環境。在3~5歲的階段,語言發展更成熟之後,便會加強他的智能發展,並學習如何能在社交團體中成為一份子,逐漸意識到人我關係。


2. 學齡階段的評量

正常的學齡兒童,在6~12歲的階段,除了已能掌握語言的表達與理解之外,同儕間的合作競爭及友伴關係,是他們形成自我概念的一個主要發展過程。

針對學齡視障兒童的評量,主要著重在評量學業和非學科技能領域。通常可由熟悉他的特教老師進行單獨施測,或協同其他專家,如學校心理輔導老師、定向行動專家、職能復健專家等來了解他的學科學習能力,以及視覺障礙對他學習上所造成的影響範圍。施測結果,可做為引導視障學生教學的方向,加強他的優勢能力,也適當補足他需要的學習技能。

關鍵字

中文關鍵字:測驗

英文關鍵字: test

參考資料:

周俊良著。幼兒特殊教育導論, 2006年10月,頁190-195,華書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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