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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講述教學法 - 教育百科

詞條名稱:講述教學法


教育Wiki

講述法(didactic instruction)

目錄

意義
講述法是至今最普遍為各級教師使用的一種教學法,又被稱為注入式教學法、註釋式法、演講法等。通常藉由具人性的教師做為教材的傳輸者,而出現教師主導大不分上課時間的教師講、學生聽的型式。(註1)

採用講述法的原因如下(張世忠,19990)

1.方便:不受時空的限制。
2.經濟:不用花錢預備輔助教材。
3.省時:時間掌控較強。
4.自主性高:教師可自行調配時間。
5.系統化教學:架構清楚。
6.控制性強:較易控制上課秩序。
適用情境
1.引起學習動機
2.介紹單元內容
3.說明解釋疑惑
4.歸納整理教材
5.提供補充教材
6.進行大班教學
7.教導系統知識
技巧
成功的講述技巧包括以下幾項(方郁琳,1997;叢立新等譯,2007;蘇照雅等譯,2006):
1.講述時間不宜過長,對中小學生而言,長度以十分鐘左右最佳,不宜超過二十分鐘。
2.充分準備:選擇教學目標與內容、了解學生先備知識、選擇適合有效的前導組織、計畫好時間和空間分配。
3.解釋教學目標及連結學生就經驗
4.表達清楚合宜:注意音量適中;講述重點時,說話速度宜減慢,以便學生思考理解。
5.儀態自然大方
6.講述內容配合學生程度
7.善用教學資源
8.檢查學生是否理解
9.確保學生專心學習
限制
1.單向傳授:教學效果受到師生互動影響。
2.互動性差:師生互動性低,也無法透過團體討論來達成學習。
3.被動學習:學生處於被動學習。
4.注意力分散:枯燥乏味無變化,使得學習情境不易塑造。
5.學習效果差:成員只能用考試得知學習成果。
6.忽視個別差異:齊頭式教法易忽略學生的個別差異。
7.最容易對老師的喉嚨造成損傷的教學方法。(張世忠,1999)
關鍵字
中文關鍵字:講述法
英文關鍵字:didactic instruction
參考資料
註1.王財印、吳百祿、周新富著(2009,二版)。教學原理(頁137~152)。臺北市:心理。

相關教學資源(教育部數位教學資源入口網)https://isp.moe.edu.tw/resources/search_result.jsp?st=all&keyword=%E8%AC%9B%E8%BF%B0%E6%95%99%E5%AD%B8%E6%B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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