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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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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東家,相對於賓客而言。《文選.潘岳.賦》:「酒酣徒擾,樂闕日移,疏客始闌,主人微疲。」《儒林外史》第二回:「金有餘只得用了幾個小錢,一夥客人都也同了去看,又央及行主人領著。」
吹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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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奏、簫等管樂器。泛指演奏音樂。
通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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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夜晚到天明。《初刻拍案驚奇》卷一八:「感謝娘子不棄,只是片時歡娛,晚間願賜通宵之樂。」《文明小史》第四四回:「鎮日價招得些上中下三等人物,前去飲酒作樂,真正是歌徹夜,燈火通宵。」
相和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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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形式。為兩漢及魏晉對民間歌曲作藝術加工所形成的歌舞、大曲等音樂的總稱。最初不用任何伴唱、伴奏,稱為徒歌,後一人唱,三人和,絲竹更相和,執節者歌,稱為相和,也有以樂器與歌曲相和的。伴奏的樂器除歌者所執的節(拍板)外,常用的有琴、瑟、琵琶、笛、箏、等。主要在官宦巨賈宴飲、娛樂等場合演奏,也用於宮廷的元旦朝會與宴飲、祀神乃至民間風俗活動等場合。
八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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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代樂器分類,依製作材料分為金、石、絲、竹、匏、土、革、木等八類。如鐘屬金,磬屬石,琴、瑟屬絲,簫、笛屬竹,屬匏,塤屬土,鼓屬革,柷、敔屬木。《書經.舜典》:「三載,四海遏密八音。」南朝梁.沈約〈宋書謝靈運傳論〉:「五色相宣,八音協暢。」
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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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樽之前。唐.杜牧〈贈別〉詩二首之二:「多情卻似總無情,唯覺尊前笑不成。」南唐.李煜〈虞美人.風迴小院庭蕪綠〉詞:「歌未散尊前在,池面冰初解。」
和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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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和快樂。《孟子.公孫丑下》「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句下漢.趙岐.注:「人和,得民心之所和樂也。」《文選.潘岳.賦》:「衛無所措其邪,鄭無所容其淫,非天下之和樂。」
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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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諧融洽。三國魏.鍾會〈移蜀將吏士民檄〉:「布政垂惠,而萬邦協和。」《文選.潘岳.賦》:「協和陳宋,混一齊楚。」
燈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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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光。唐.元稹〈夜飲〉詩:「燈火隔簾明,竹稍風雨聲。」《文明小史》第四四回:「前去飲酒作樂,真正是歌徹夜,燈火通宵。」也稱為「燈光」。
鐘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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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鐘和玉磬等樂器。《文選.左思.詠史詩八首之四》:「南鄰擊鐘磬,北里吹竽。」《西遊記》第二一回:「山凹裡果有一座禪院,只聽得鐘磬悠揚,又見那香煙縹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