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撥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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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一種彈撥樂器。撥阮指彈奏月琴。《金瓶梅》第四四回:「當下四個喝的,李桂姐彈琵琶,吳銀兒彈箏,韓玉釧撥阮,董嬌兒打著緊急鼓子,一遞一個唱十段錦、二十八半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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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絃品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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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奏管弦樂器。元.楊梓《霍光鬼諫》第一折:「只聽的調絃品竹,甚的是論道經邦。」也作「調絃弄管」、「調絲品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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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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緝拿、捕獲。《福惠全書.卷一八.刑名部.賊盜下》:「強盜在本地拿獲,其妻不必拘禁。」《儒林外史》第四三回:「務須刻期拿獲解院,以憑題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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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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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本、奏摺。元.楊梓《敬德不伏老》第二折:「列位大人,老夫明日作本頭,就保他還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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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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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時,官缺遞補辦法。有空缺時,上官在應補此缺或應陞此缺之人員內,揀選奏請補用。《儒林外史》第四○回:「蕭采辦理城工一案,無例題補;應請仍于本千總班次,論俸推陞守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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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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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書給長官。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書記》:「迄至後漢,稍有名品,公府奏記,而郡將奉牋。」《晉書.卷一○四.石勒載記上》:「遣張慮奉牋於劉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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鐋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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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銅製的小鑼,演奏時以木片敲擊。《清史稿.卷一○一.樂志八》:「鐋,笵銅為之,面徑二寸七分,口徑三寸一分五釐,深六分。穿孔貫紃,擊以木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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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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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戶口的同時,也檢驗人的年齡和相貌是否符合。《北史.卷七四.裴蘊傳》:「戶口多漏。或年及成丁,猶詐為小,未至於老,已免租賦。蘊歷為刺史,素知其情,因是條奏,皆令貌閱。」也作「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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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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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時擅權的宰相丁大全和太監董宋臣的合稱。後人常藉敲擊樂器發出類似聲音以影射、諷刺二人。明.田汝成《西湖遊覽志餘.卷二.帝王都會》:「一日內宴,一人專打鑼,一人扑之曰:『今日排當,不奏他樂,丁丁董董不已,何也?』曰:『方今事皆丁董,吾安得不丁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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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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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法律制裁。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奏啟》:「若能闢禮門以懸規,標義路以植矩,然後踰垣者折肱,捷徑者滅趾,何必躁言醜句,詬病為切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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