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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火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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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燭點燈的花。指日常生活的用。《醒世姻緣傳》第六〇回:「聞得他家計淡薄,請他到京,意思要作成他些燈火之資,好叫他免了內顧,可以讀書。」
間接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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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可經由經濟行為,將其所繳的稅轉嫁給消者的稅種。我國的關稅、貨物稅、營業稅、印花稅、證券交易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及商港建設等均屬之。
不消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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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幾天。指所時間不長。《文明小史》第三〇回:「渡了黃河,搭上火車,不消幾日,已到京城。」
兵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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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士的糧餉。泛指軍隊中一切用。
打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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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化齋飯。《初刻拍案驚奇》卷三四:「相公可到我庵中作寓,早晚可以攻書,自有道者在外打齋,不煩薪水之,亦且可以相聚。」
不服燒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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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埋,元代對於負命案責任的人,除判決刑罰外,另外必須給苦主賠償金,作為死者燒埋的用。後以不服燒埋比喻不服輸、不認罪。元.康進之《李逵負荊》第四折:「休道您兄弟不服燒埋,由你便直打到梨花月上來,若不打這頑皮不改。」也作「不伏燒埋」。
工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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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給工人的用、工資。《紅樓夢》第二七回:「汝窯盤子架兒底下放著一卷銀子,那是一百六十兩,給繡匠的工價。」
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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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制,州縣催徵賦稅官物已達九成以上者,稱為「破分」。此時各級主司不再催徵,戶部也不再過問。宋.朱熹〈戊申封事〉:「而曷嘗聞其能用此錢以易胡人之首,如太祖皇帝之言哉!徒使版曹經闕乏日甚,督趣日峻,以至廢去祖宗以來破分良法,而必以十分登足為限。」
不解之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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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不開的仇恨。形容仇恨很深。《文明小史》第三四回:「這班人氣極,白工夫不算,又倒貼了本錢,萬分懊惱,更合那些維新人結了不解之仇。」
摶沙作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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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沙子捏聚成飯團。比喻白心力。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七.如是我聞》:「然則與此輩論交,如摶沙作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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