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745 筆資料,
每頁顯示 筆資料
資料庫查詢時間:358.5338 ms
縮小搜尋結果範圍
適用年級
媒體形式
::: 你是不是要搜尋以下結果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指納義務人未在期限內繳納足額的款。如:「這家公司的負責人因為欠金額過高,遭到限制出境的處分。」
教育收(大陸地區)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教育收是指大陸地區各級政府徵收用於教育的各種費,包括:(1)教育費附加;(2)省級政府根據中央政府有關規定開徵而用於教育的地方附加費,開徵地方附加費的種類以及金額由省級政府確定,中央政府無統一規定。常見的有賓館床位費附加、宴席費附加、廣告費附加等。
  按增值、營業、消費的百分之三徵收的教育費附加,一般稱之為城市教育費附加,由務部門徵收,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管理。資金使用上納入預算內資金管理。
  農民按農村人均純收入百分之一.五至百分之二徵收的教育費附加,一般稱之為農村教育費附加,由鄉政府組織收取,縣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代為管理或由鄉政府管理,用於該鄉範圍內鄉、村...
直接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由納義務人自己負擔的賦。如所得、遺產、贈與等。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國家的收。臺灣國範圍包括綜合所得、營利事業所得、遺產、贈與、貨物、證券交易等。相對於地方而言。如:「如果今年經濟景氣復甦,有關單位估計國將可增加十分之一。」
筵席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對筵席消費人的消費支出所課徵的租
反傾銷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一種貿易保護措施。在國際貿易關係中,往往對於外國低於成本或本國售價的貨物,課以特別的收,以保護本國廠商的利益。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買賣田地、房子時立契約,呈送官廳納,由官廳發給印證,稱為「契」。清.趙翼《陔餘叢考.卷二七.契》:「市易田宅,既立文券,必投驗官府,輸納錢,給以印憑,謂之契。此起于東晉時。」
義務人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法規定,直接負有納義務之人,如依《所得法》規定應申報或繳納所得之人。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政府降低率以減輕租負擔的措施。
證所     
瀏覽人次:0 收藏人次:0
證券交易所得的簡稱。指對證券交易所產生的所得,予以課徵的所得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