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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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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初年設置的政府機關。主要的任務為察理行政官吏違法不正的行為和糾舉彈的案件。相當於今日的監察院。
匿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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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真實年紀。《三國志.卷一五.魏書.司馬朗傳》:「十二,試經為童子郎,監試者以其身體壯大,疑朗匿年,問。」
彈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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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治。《漢書.卷七六.張敞傳》:「梁國大都,吏民凋敝,且當以柱後惠文彈治之耳。」《宋史.卷三八七.杜莘老傳》:「內侍張去為取御馬院西兵二百髠其頂,都人異之,口語籍籍。莘老彈治,上疑其未審,不樂。」
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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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彈或薦舉章奏的考核程序。《漢書.卷八六.何武傳》:「所舉奏二千石長吏必露章,服罪者為虧除,免之而已。」。《宋史.卷一六○.選舉志六》:「嘉定十二年,命監司、守臣舉十科政績所知自代,露章列薦,並籍記審察,任滿,則取其舉數多、有政績行誼者升擢之。」
告終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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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時官吏可因父母年老、家無兄弟而辭官歸養。清.昭槤《嘯亭雜錄.卷七.尹閣學》:「慶以公妄言之,降為主事,公即告終養歸。」
憲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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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的典法。《三國志.卷二四.魏書.高柔傳》:「掾清識平當,明于憲典,勉恤之哉!」《南史.卷二七.孔琳之傳》:「明憲直法,無所屈橈,奏尚書令徐羨之憲典。」
欺主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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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騙蒙蔽君上。南朝齊.沈沖〈奏江謐〉:「販鬻威權,姦自不露,欺主罔上,好議可掩。」
彈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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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斥。《魏書.卷三六.李順傳》:「冏性鯁烈,敢直言,常面折高祖,彈駁公卿,無所回避,百僚皆憚之。」
嚴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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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以棘圍犯人以防逃亡,故稱牢獄為「嚴棘」。《後漢書.卷一六.寇恂傳》:「尚書背繩墨,案空,不復質确其過,寘於嚴棘之下,便奏正臣罪。」
理屈事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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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理虧使得事情沒有轉圜的餘地。南朝宋.何承天〈奏博士顧雅等〉:「既被摧攝,二三日甫輸帖辭,雖理屈事窮,猶聞義恥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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