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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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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提出之議案,如: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等感到窒礙難行,則可提請立法院再議。倒閣關係倒閣權做為立法院制衡行政院之機制,立法院可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追究內閣之政治責任。(註2) 參考書目註1:許育典,《憲法》,台北:元照,2011年9月五版,頁392-399。註2:吳春來,<行政院與立法院在政策制定過程中互動關係之研究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案分析>,1991。 關鍵字中文關鍵字:行政院英文關鍵字:Executive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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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權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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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學者孟德斯鳩著《法意》一書,主張三權分立的學說,將國家統治權分成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各自獨立,互相制衡。該書影響現代憲政主義發展甚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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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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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官名。宋初,為制衡各地權勢過大的藩鎮,乃派朝臣通判府、州的軍事,和地方主官共同管理政事或職掌兵民獄訟,但實際上亦負有考察知府或知州忠貞程度的任務。明.劉兌《金童玉女嬌紅記》:「小官王仲賢,洛陽人氏,見任眉州通判。」《幼學瓊林.卷一.文臣類》:「郡宰別駕,乃稱『通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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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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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1 起源2 特徵2.1 分立2.2 制衡3 評價4 參考書目 起源美國獨立之初,本來對集權的中央政府充滿不信任感,所以參照孟德斯鳩三權分立:行政、立法、司法互相制衡的精神加以制定憲法。相較於其他的政治體制,更強調權力的分立。 特徵 分立這裡以總統制的起源國美國為例權力分立的內涵,在於行政、立法和司法等權力內涵不互相重疊,並且能夠發揮彼此牽制的作用。因此美國的國會議員不能夠兼任行政部門官員,並且總統與其閣僚不須到國會出席備詢,也就是說總統與國會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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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式組織(Informal_Organ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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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式組織相對於正式組織,為一種自發組成的團體,其會一直存在於正式組織中。意義: 為人們基於工作、興趣、情誼等原因,自發形成的一種組織型態,而不像正式組織依規章設立,其互動型態相較於正式組織更為平等親密,核心價值訴諸情感聯繫而非任務導向。功能: 滿足成員無法在正式組織被滿足的需要,也提供成員制衡正式組織的管道,並因為自發性強、彈性大而增強組織應變能力。 但若是使用不慎,將會造成正式與非正式組織的角色衝突、徇私苟且而降低工作效率、成為抵制變革的來源。類型: 依職位可分為:縱向團體(上下隸屬,又可細分為裙帶關係的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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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字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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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陸希聲所傳的學書法執筆要訣。即指擫、押、鉤、格、抵。擫,用大拇指第一節向外接住筆管。押,食指向內押住,與拇指相對用力,支持筆身。鉤,以中指向內鉤。格,用無名指指甲上方與肉交際處抵住筆管,令筆向外,以調和中指向內鉤之力量。抵,以小指貼住無名指,暗中加強無名指向外格之力量,以與中指之內鉤相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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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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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裁制在一國內,其行政部門之首長獨攬全部權力,而不受其他部門之制衡,如國會、法院等,特出於法律的限制外,亦不受人民之限制,如選舉、罷免等,則可視為獨裁制。而在極端的共產主義(Communism)及法西斯主義(Fascism)下所產生的極權獨裁,如史達林(Joseph Stalin)、墨索里尼(Benito Mussolini)、希特勒(Adolf Hitler)、毛澤東等皆屬之。而另外亦有其他獨裁之類型,如以少數集體為統治之寡頭統治或是暴君統治等皆是。(註1)目錄1 威權獨裁(the authoritarian di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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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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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制國家,解散國會的權力。內閣為對抗國會的不信任議決,對國會有解散權,以達成行政與立法的相互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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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查過此詞彙的人也經常查詢以下字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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